关于做好2022年直属单位教师学历(学位)进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常教人〔2017〕1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直属单位教师学历(学位)进修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之后报考,2021年1月-2022年10月取得毕业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已经进入进修经费补助5年发放周期的教师无需再次申报。
二、补助标准
市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各承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的30%、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的40%,其他费用个人自理。市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单个报考人员的进修补助总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万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万元。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人教处审核,联系人:刘信琼;联系电话:85681335。
材料目录如下:
1.《常州市直属单位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2份;
2.《硕士或博士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1份(电子稿同时发送至250227652@{域名已经过期});
3.教师学历(学位)进修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常州市直属单位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经费补助申请表
2.常州市直属单位教师进修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补助申报汇总表(硕士或博士)
2022年10月11日